AMOUR II社區第一屆第十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壹、時間:99年10月18日(一)下午14時
貳、地點:本社區四樓交誼聽
參、主席:廖麗雪
肆、聯絡人:社區主任 陳鴻聲     記錄:秘書 李舒瑜    社區電話:2536-8006
伍、應出席人員:
主委:廖麗雪,副主委:戴碧琴,監察委員:林芷湘,財務委員:邵楚云,設備委員:侯素梅,安全委員:周芳米,一般委員:王雅賢、鄭文卿、吳鄭秀美,後補委員:林錦雪、黃惠美、朱來英、張秋如。
陸、實到出席人員:主委:廖麗雪,副主委:戴碧琴,監察委員:林芷湘(傅錫純代理),財務委員:邵楚云,設備委員:侯素梅(廖麗雪代理)、後補委員黃惠美、朱來英,一般委員:吳鄭秀美(范揚波代理)
柒、列席人員:東鼎物管公司 張正行副總、張書凌襄理、太古華電林經理、吳經理。
捌、工作報告:
一、財務報告-
(一)9月份總收入4,733,562元整(含裝潢清潔費120,000元、第四台回饋金550元及預收管理費1,398元等),另應付已付帳款為539,983元整;本期結餘共計4,193,579元整。
(二)8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8月管理費已收款計249,361元整(102戶),未收款計233,985元整(35戶+富璟車位);9月已收款計231,476元整(93戶)未收款計251,870元整(44戶+富璟車位)。
(三)9月份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1.社區機車停車位已開始辦理登記。
2.各項公設使用管理辦法,已由物管公司擬定,請各委員研究製定。
3.太古華電製作社區公共設施各項器材清冊,請太古華電吳經理現場報告。
4.本社區住戶裝置安全護欄案,已發函至富璟建設,待協調中。
二、討論事項:
議案一:請討論范揚波先生暫代吳鄭秀美委員職務資格案。(提案人:傅錫純)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無異議通過。
議案二:社區公設管理辦法(含機車管理規定)定案。(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經與會委員逐條討論後,除『招牌及廣告物管理辦法』目前社區暫時不適用外,其他管理規定均無異議通過。
議案三:社區公共意外險討論乙案。(提案人: 管委會)
  決議:因保險內容及金額,請管理中心陳主任,再行訪價另幾家產物保險公司後,於下次會議中討論定案。
議案四:請確認本管委會各項文件清冊檔案建立完成之時間表。(提案人:傅錫純)
說明:日前已完成之各項清冊如下:  
 1.住戶管理費繳納清冊:已於99.09.16完成。
         2.管委會動支管理費購買財產清冊:已於99.10.15完成。
         3.每月財務報表單據:每月財務報表單據於次月5號前完成。
         4.本社區大廈各項建築圖表清冊。
         5.各項會議記錄:已建檔並製成清冊於99.08.23完成。
決議:再請東鼎物管公司持續協助督導現場管理中心各項表報之整理、歸檔相關事宜。
議案五:請通知太古華電公司派員到會說明與富璟公司交涉之進度並準備相關文件,交付審閱。(提案人:范揚波)
說明:因於會中討論勘驗之報告,與建設公司持續缺失改進大部份已完成(缺部份
資料),故擇日再另開會議研討。
  決議:訂於本99年10月25日晚間7時加開管委會,商請太古華電與建設公司負責人參與本次管委會再行詳細討論。
議案六:請確認對於太古華電公司與富璟公司有關本社區公設點交之各項公文往來,本管委會有事先同意權及副本收受權。 (提案人:范揚波)
  決議:已於會後轉知二方負責人,日後按規定執行行文。
 
玖、散會
 
 
主席簽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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