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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UR Π

第八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

106年6月25(星期日)

地點

AMOUR Ⅱ社區四樓交誼廳

主席

主任委員 劉新青

聯絡人

社區主任 李慶山

記錄

秘書 劉妍均

出(列)席人員

AMOURⅡ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如簽到表)

             
 
  • 主席致詞:

   本社區在過去一年的日子裡,非常感謝住戶對管委會的信任與支持,管委會全體委員將在大家的期許下,盡其所能善盡對社區的服務,定將一些未完成工作繼續努力,更期盼委員們能繼續為社區服務,造福全體,再次感謝各位的支持。

依據本社區規約第二條第九項之規定,本社區第八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達規約規定之會議出席成會比例,本次會議之應出席區分所有權人共計137戶,依規定出席人數須達69 席以上方能成會,6月25日區大會議出席人數為83席已達成會標準,本席在此宣佈第八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會。

  • 工作報告:
  • 第7屆委員會財務報告(詳見會議資料)
  • 第7屆委員會工作報告(詳見會議資料)

 (各區分所有權人請參閱會議資料) 

叁、議題說明及討論:

議案一、富璟建設為加強店面使用及效率招攬承租方(450、4524561-2F店面內部設置多功能樓層連通設備)

說明:1.富璟建設450、4524561-2F內部將自設內部電梯自行使

        用。

 2.本設備建置無需機坑、無需機房,並使用專業廠商設計規劃安

   裝之多功能樓層聯通設備。

 3.本項內之裝潢變更部分,屬私權內之裝修變更,本案變更將依

   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4.附件為設備廠商之簡報資料。

決議:

    1.富璟建設公司應考慮全體住戶應慎選承租人,尤為餐飲業進駐本

      社區,除噪音、環境等將影響到住戶居家環境品質。

    2.本案屬私領域之裝修變更,應向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3.因屬私權內之裝修變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若富璟建設依

      台北市政府法令法規提出申請,取得經過建築師結構技師簽證

      之結構安全證明或圖說可資證明結構安全無虞之狀況下,可依以

      上說明內容施工

議案二、社區大樓外牆清洗討論案。

說明:因本大樓所有外牆及窗戶因多年塵垢未曾清洗,由於大樓兩側在施工期間外牆和玻璃窗均已被灰塵所掩蓋,影響本大樓原本外觀,為提高本社區建物的價值,建議應定期清洗外牆維持建物應有之美觀。

決議:

    1.本議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致通過,該案擬交由第8屆管委會負責

      執行。

    2.經本會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查詢有關美化大樓相關事宜,對於

      是否有補貼社區大樓外觀之清洗費用,該處回覆該案補助已於101

      年11月15日停止發放。

    3.管委會針對本案將委請三家以上外牆專業清洗廠商,提供估價內容

      及施工報告書,並於下次管委會例行會議進行討論。

肆、臨時動議:

 住戶反應事項與說明:

一、案由:公共設施使用規則及時間如下。

1.為了合乎設施管理與利用,維護社區公共設施品質及安全,請社

區住戶予以配合遵守,且為避免意外發生,並請社區安管人員加

      強巡邏。

 2.交誼廳、健身房、SPA池開放時間為早上10:00至晚上22:00時止。

 二、452號6樓之8號  林太太(提案人)

     說明:住家陽台常發現住戶抽完菸將菸蒂往外扔,恰巧掉落在他家

           陽台實已造成困擾。

 管委會答覆:

     1.管委會再次呼籲,因本社區各戶陽台上都有晾衣服和被單,倘若不幸因此釀成火災,將造成他人生命及財產損失,請有此行為之住戶顧及公共安全,勿再有此一危險行為。

     2.管委會擬定期張貼公告宣導。

三、458號12樓本號  萬小姐(提案人)

    說明:自家浴室蓮蓬頭熱水出水量很小,已加裝加壓馬達還無法達到

         預期效果。

 管委會答覆:

     1.住家內部其範圍乃屬私領域空間,非屬管委會責任範圍,此事應由該住戶自行處理。

     2.該戶應請專業水電行人員查明原因並處理,如需協助可請管理中心人員配合幫忙解決。

伍、主席結論:管委會對上述提案應依會議決議內容執行之。

陸、散

 

 

 
 

主席:              (簽名)

 

 

(簽名)

 

 

 

 

         AMOUR Ⅱ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106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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